
為配合即將於9月份正式啓動的「額外地積比率先導計劃」,發展局旗下的規劃署、地政總署及屋宇署今日聯合發布作業備考,詳細闡述該先導計劃的具體要求與執行安排。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指出,旨在集中市場資源以加速舊區更新,此先導計劃將首批覆蓋七個重點舊區,分別為長沙灣、馬頭角、旺角、西營盤及上環、荃灣、灣仔以及油麻地。
凡位於上述七個舊區內並滿足先導計劃其他規範的私人重建項目,均可獲得額外20%的地積比率獎勵,從而顯著提升重建工程的財務可行性。
甯漢豪進一步說明,鑑於樓齡超過50年的老舊建築數量每年激增逾500幢,且預計未來15年這一數字將升至年均700幢以上,政府亟需通過創新且大膽的政策手段激發市場活力。唯有如此,方能應對樓宇老化速度遠超市區重建局及私人市場處理能力的嚴峻挑戰,最終實現消除老樓隱患與優化居住環境的政策願景。
此次發布的聯合作業備考清晰列出了先導計劃的適用範圍、申請資格條件及截止日期等實施細節,確保發展商能準確掌握運作流程,從而盡快提交申請。
根據先導計劃規定,若發展商承諾拆除位於七個指定舊區內、樓齡達50年或以上且地盤面積不少於700平方米的住宅樓宇,並進行住宅用途的重建,將獲贈額外20%的免補地價總樓面面積作為激勵措施。
發展商可選擇向城市規劃委員會提出規劃申請,建議在原址重建項目中增加總樓面面積,增幅上限設為20%。一旦申請獲批,該部分額外地積比率無需補繳地價。
若發展商決定不在原址項目中使用這最多20%的額外總樓面面積配額,亦可將其轉化為相應的地價價值。這筆價值可用於抵扣該發展商在原址重建項目中,或在北部都會區及其他香港地區進行的任何土地交易應繳地價。
該先導計劃實施期為五年,自今年9月1日起生效,直至2031年8月31日結束。
發展局將適時評估計劃成效,並依據市場反應靈活調整細節,其中包括審視是否需要延長先導計劃的有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