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強化香港水域鯨豚保護措施

《2026年野生動物保護(修訂)條例草案》已於今日正式刊憲,旨在進一步完善香港水域內鯨屬動物的保護機制。

 

根據法案建議,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將獲授權在必要時劃定臨時海域限制區,以維護特定區域內鯨屬動物的健康與福祉。此舉允許對限制區內的人員、船隻及相關活動實施嚴格管制或禁令,同時針對違規行為設立新罪行並擴大執法權力。

 

政府指出,鯨魚等鯨屬動物的出現常引發公眾熱烈關注,導致大量人群和船隻靠近觀賞。然而,這種聚集效應可能干擾受傷或擱淺的鯨類動物,甚至妨礙救援工作,危及海洋使用者安全。因此,法案賦予政府在緊急情況下靈活採取限制措施的權力,以更有效地保障鯨豚及其他海上人員的安全。

 

此外,現行《觀賞海豚守則》的法律地位亦將通過法案得到確立。任何違反該守則的行為,均可作為《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下非法狩獵或故意干擾受保護野生動物案件中的證據,從而提升執法效率,加強本地棲息海豚的保護力度。

 

預計該法案將於下月11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