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落實民商事司法文書新送達安排:三項附屬法例刊憲

政府今日已在憲報正式刊登與《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的安排》相關之附屬法例,共計三項。這些法規將於明年3月30日開始實施。

 

具體而言,這三項附屬法例包括《2026年高等法院規則(修訂)(第2號)規則》、《2026年區域法院規則(修訂)(第2號)規則》,以及《2026年婚姻訴訟(修訂)規則》。

 

律政司與最高人民法院於今年4月20日簽署了新安排,旨在優化內地與香港之間民商事司法文書的相互送達機制,從而進一步推動兩地法律制度在機制對接及規則銜接方面的發展。

 

上述附屬法例的目的在於將新安排在港落地執行;而在內地方面,則由最高人民法院負責發布相應的司法解釋以配合新安排的實施。

 

據律政司介紹,通過落實這些附屬法例,可以擴充向身處內地人士送達民事法律程序司法文書的方式,有助提升跨境民商事案件的審理效率與及時性,同時加強保障兩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並更好地適應兩地日益緊密的社會聯繫及不斷增長的司法需求。

 

根據計劃,這三項附屬法例將於下周三提交立法會,遵循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