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已於今日刊憲,推出《2026年稅務(修訂)(知識產權開支的稅項扣除)條例草案》。此舉旨在針對企業在收購知識產權或取得其使用許可時產生的資本性支出,提供更為寬鬆的稅務扣除待遇。根據計劃,該法案將於本月28日呈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程序。
據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闡述,此次修法是為了具體執行2025至26年度以及2026至27財政預算案中提出的相關政策。透過進一步完善本地知識產權的稅收優惠機制,預期能有效減輕知識產權交易過程中的資金負擔,從而刺激更多跨境IP貿易活動,并為香港發展知識密集型產業注入動力。
法案的核心建議之一是允許企業就向關聯方(如集团內其他公司)購入合格知識產權所產生的資本開支申請稅務扣除。這一措施意在吸引跨國公司將知識產權的管理與運營中心落戶香港。
另外,條例還提議了一項特定情形下的按比例扣稅規則:若某項合格知識產權產生的特許權收入,依據外地收入豁免征稅機制被判定為源自香港的應稅收入并需繳納利得稅時,該企業為此購買該知識產權所支付的資本開支亦可相應獲得部分稅前扣除資格。
與此同時,企業在签訂許可協議過程中預先支付的費用,只要用于獲取合法有效的知識產權使用權,同樣具備享受稅收減免的條件。
上述修訂條款將適用于自本年度4月1日起生效的所有關于購置知識產權及其授權使用的合同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