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促進香港法律界更廣泛地採納創新技術,並進一步鞏固本港作為國際爭議解決中心的核心優勢,律政司已正式啟動一項針對法律科技服務的訂購資助方案。
該項舉措源自2026年《施政報告》所列的政策目標。執行層面則交由香港律師會與香港大律師公會共同監管,兩者將負責處理申請審核以及資金發放事宜。凡屬獨資經營或合夥人數不超過五位的本地律師事務所,以及執業經驗未滿七年的資深大律師,均具備申請資格。有意參與者可於現時起至明年1月29日期間,通過官方渠道如大律師公會網頁或律師會平台遞交申請表格。
律政司副司長、同時兼任推動法律科技發展諮詢委員會主席的張國鈞強調,加速行業數碼轉型乃律政司的關鍵職責所在。自去歲以來,當局已成功籌辦多達五次關於法律科技的圓桌討論會,積極匯聚來自學術界、產業夥伴及各利益相關方的寶貴見解,以探討如何優化現有的應用場景。鑑於中小型律所與初出茅廬的大律師往往對導入新工具所產生的財務壓力深感憂慮,政府特此設立此補貼機制,旨在切實回應業界期盼。
據數據顯示,張國鈞補充指出,這類規模較小的律師行在整體市場中佔比高達約88%;而處於職業生涯早期(七年內)的大律師亦佔總從業者近三分之一比例。透過減低這些群體接觸前沿技術的成本障礙,預期能顯著增強香港整個法律服務板塊的全球競爭實力。
獲選入圍的合格機構可從經審批的服務商清單中挑選最適合自身需求的解決方案。這份目錄囊括了十四家分別位於內地、海外及本地的供應商所提供的多樣化產品線,範疇涵蓋智能法律檢索、文檔自動生成與起草輔助、案件流程管理系統以及庭審支持軟件等領域。資助模式採取「實報實銷」原則,覆蓋期限為一年的訂閱費用,每家受助單位最高可獲取兩萬港元補助。
具體操作流程劃分為四個階段:第一步,申請人需在核准名單內鎖定特定服務商並取得書面報價單;第二步,向隸屬的專業組織(即律師會或大律師公會)提交完整申請材料;第三步,待收到團體發出的書面批准函後,方可依據通知內容完成正式簽約購買程序;最後一步,申請人需收集所有交易憑證及付款記錄,再次上載至所屬協會以便核銷退款。
為了保障資源的有效運用,納入計劃範圍內的科技服務提供商必須承諾維持價格透明度,公開標準收費表,並且持續提供必要的技術維護指導及員工培訓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