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朗區民選代表施駿興早前承認「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性交」罪名成立,今日於區域法院聆訊後被裁定監禁兩年六個月。根據現行規定,其作為區議員所享有的酬金津貼已自9月14日定罪當日終止發放。
依據《區議會條例》相關條文,一旦區議員因犯罪被判處超過三個月的實刑且無權選擇以罰款替代,即自動喪失擔任該職務的資格。惟鑑於檢控方及辯方均保留就本案提出上訴之權利,特區政府表明將持續審視後續司法程序的發展情況。
政府發言人強調,當局對區議員個人的品德修養及誠信操守維持高度嚴謹標準。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已援引法例及既定的履職監察機制,針對此單案組建專責調查委員會展開深入審查。該委員會承諾會緊隨案件法律進度採取適當跟進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