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正譴責英國2026半年報告:香港特區政府堅決反駁抹黑與干預

針對英國發布所謂「香港半年報告:2026年1月至6月」,其中充斥著對香港特區各方面情況的失實指控與惡意污衊,特區政府表示強烈不滿及堅決反對,並必須予以嚴厲斥責。

 

特區政府重申,香港特別行政區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在「一國兩制」方針下享有高度自治權、直接隸屬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以及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最高原則,是香港特區的堅定立場。

 

對於英國借由這份虛構的半年報告對香港事務指手畫腳、歪曲事實真相並顛倒是非黑白,企圖通過卑劣的政治操弄來干擾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的行徑,特區政府予以最強烈的譴責和堅決的反對。

 

《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在於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從未賦予英國在回歸後干涉香港事務的任何權力。英國對回歸後的香港既無主權,亦無治權或監督權。特區政府強烈敦促英方認清這一基本事實,恪守國際法及國際關係準則,立即停止插手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在保障市民合法權利與自由方面,特區政府的態度始終堅定。自《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以來,本港傳媒環境依然充滿活力,然而別有用心之徒卻刻意捏造關於新聞和言論自由的虛假敘事。

 

報告中引用的所謂「全球新聞自由指數」源自自稱「無國界記者」的組織。該機構資金主要依賴歐盟、美國國務院及其他歐洲政府供給,實質上是美西方勢力反華的工具,其排名毫無公信力,不值一提。反觀英國警方近期多次以反恐為藉口拘捕記者,包括在萊斯特郡逮捕多名報導支持巴勒斯坦活動的新聞工作者,這充分暴露了英國當局在維護新聞自由問題上的雙重標準及其政治服從性。

 

特區政府對英國報告中涉及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及工作的荒謬且失實的內容,表達強烈反對。

 

制定國安法律是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及國際慣例。包括英國在內的美西方多國均擁有龐大嚴密的國安法制體系。數據顯示,截至今年6月,英國依循國安及反恐法律拘捕人數近4,000人,同比激增15倍,遠超過去十年中位數水平。英國政府執行嚴苛國安法時雷厲風行,卻將僅針對極少數危害國安分子的《香港國安法》及相關執法、檢控工作誣蔑為「損害權利自由」,這種肆無忌憚扭曲事實的抨擊,彰顯了其虛偽的雙重標準,令人不齒。

 

事實上,《香港國安法》實施六年餘來,香港市民生活與經濟運作迅速復常,營商環境持續優化。香港穩居世界自由經濟體榜首,跨境財富管理排名第一,整體競爭力位列第二,國際金融中心保持前三,IPO集資額全球領先;在《2026年法治指數》中也維持前列位置。這些獲國際認可的成就,正是建立在《香港國安法》等法律所帶來的社會穩定與自由基礎之上。

 

作為法治社會,香港執法部門嚴格依據證據和法律行事,針對的是具體違法行為而非當事人的政治背景或職業身份。任何主張讓特定個人或組織豁免法律責任的聲音,等同於賦予犯法特權,嚴重違背法治精神。

 

就英國報告對黎智英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罪判決的惡意抹黑,特區政府強調,法庭裁決清晰表明黎智英並非因政治觀點受審,判刑理由書詳盡闡述了各項量刑因素,明確指出其為案件主腦且罪行重大。黎智英已放棄上訴定罪或判刑。面對既定事實,英國仍顛倒黑白進行攻擊,特區政府必須嚴正反駁以正視聽。

 

關於報告提及黎智英在今年2月就兩項欺詐罪在上訴法庭得直一事,特區政府指出,黎智英過去二十多年長期濫用公共資源。儘管上訴法庭認為在特定事實背景下未達刑事欺詐定罪門檻,但這並未改變其公器私用的客觀事實。

 

對於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特區政府認為法庭裁決有理有節。判刑理由重申《香港國安法》不具追溯力,被告定罪純粹源於觸犯該法禁止的行為,而非其政治思想或法案實施前的舉措。量刑考量及情節嚴重的認定均已詳列於判決書中。

 

《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設定的域外效力完全符合國際法原則與各國通行做法,必要且正當。許多國家包括英國均會對通緝犯採取措施打擊潛逃,但英國在特區政府提出類似機制後卻詆毀盡職履責的香港特區,此乃典型的虛偽「雙標」。

 

就報告提及潛逃者郭鳳儀父親被判處處理潛逃者資產罪名成立一案,特區政府澄清,判刑理由書明確指出該控旨在防止他人協助潛逃者轉移資產。案件性質嚴重,但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連坐」懲罰,亦與被告親屬身份無關。

 

特區政府鄭重要求英國立即停止顛倒是非,公然抹黑香港司法制度與審訊程序,廢止美化犯罪及向法院施壓的行徑。

 

在選舉制度方面,第八屆立法會換屆選舉於去年年底圓滿結束,選民踴躍投票,選出了一批愛國愛港、具備擔當與才幹的立法會議員。這次選舉再次驗證了新制度下高質量的良性競爭,體現了廣泛代表性與均衡參與,證明這是契合香港實際需要的民主選舉模式。

 

至於國民教育領域,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本地學者與專上院校繼續開展正常的境外交流。同時,各院校積極將國家安全教育納入課程,履行法定責任。特區政府在尊重院校課程自主權的同時,鼓勵提供更多元化的學習機會給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