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延誤港鐵賠償22.5億 沙中線爭議獲和平解決

政府與港鐵公司今日就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及沙田至中環線的工程糾紛達成最終和解方案。針對高鐵香港段在施工期間出現的進度落後,港鐵方面承諾向特區政府繳付22.5億元作為補償。至於沙中線項目所衍生的爭端,鑑於港鐵此前已自願承擔該計劃的全部額外行政管理成本,以及紅磡站擴建工程中涉及質量問題的相關開支總額約達28億元,雙方經協商一致決定,不再就工程延期問題相互追究法律責任。

 

這兩項大型基建計劃均屬由政府委託港鐵公司負責推進的軌道交通項目。依據兩份委任協議中所載明的爭議處理機制,經過多輪密集磋商,政企雙方終於在今日敲定上述解決方案。運輸及物流局指出,此安排已審慎評估並充分反映港鐵公司在兩起工程延誤事件中應負之責任。

 

當局強調,面對高鐵香港段與沙中線在建設階段的工期滯後,政府團隊始終秉持嚴肅、謹慎且專業的原則,督促港鐵履行其作為項目管理者的職責,以維護公共財政利益及市民權益。透過協定的爭議解決程序,雙方的技術與法律專家對海量數據進行了系統性的梳理與分析,過程中廣泛採納了獨立第三方提供的工程諮詢及法律意見,從而清晰界定各方責任邊界。憑藉持續的多輪對話與積極態度,最終成功化解分歧並達成共識。

 

此外,局方透露,在高鐵香港段和沙中線的延遲案例發生後,政府與港鐵均已深刻汲取教訓。過去數年間,雙方共同推行了一系列強化措施,旨在完善鐵路工程的治理結構、監管體系及成本控制機制,從制度設計層面進一步提升對項目執行流程的監督力度。

 

目前,這些優化後的管控機制已被應用於正在施工的新鐵路項目中,涵蓋古洞站、東涌綫延伸段、小蠔灣站、屯門南延綫、洪水橋站及北環綫等工程。有關部門將繼續對各項目的進展狀況實施嚴格監控,確保港鐵能按既定預算準時完成新路線建設。根據最新簽署的項目合約條款,港鐵公司必須全面承擔新鐵路項目在建造及運營階段的所有風險,其中包括可能發生的項目超支情況。

 

回顧歷史,高鐵香港段工程於2010年啟動,原規劃通車日期為2015年8月。由於面臨工期嚴重滯後及預算大幅超出預期,政府與港鐵於2015年簽署補充協議,將竣工目標調整至2018年第三季度。同時,項目預計總造價由原先的650億元上調至844.2億元,增幅達194.2億元,並以這一金額設定為價格上限。值得注意的是,就在2015年11月政府準備向立法會申請追加撥款前夕,港鐵宣布發放特別股息;作為主要股東,政府因此收取了合計195.1億元的股權收益。該條高鐵最終如期於2018年9月投入服務。

 

另一方面,沙中線工程始於2012年。其中連接馬鞍山線與西鐵線的屯馬線大圍至紅磡區間,原定2018年12月啟用;而跨越維多利亞港延伸至金鐘及灣仔會議展覽中心的過海段,則計畫於2020年12月通車。然而,受宋皇臺站考古遺跡發現、會展站工地挖出戰時炸彈、難以預料的複雜地質條件以及紅磡站擴建工程質量風波等多重因素影響,屯馬線全線直至2021年6月才正式開通,過海段亦推遲至2022年5月投運。在此過程中,項目估算成本也由798.2億元攀升至907.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