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訴法庭近期就前粉嶺高爾夫球場部分用地改建公營房屋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司法覆核案作出裁決,維持原審法院的決定,撤銷環保署署長對該項目環評報告的批准。政府今日宣布,在綜合考量法律顧問意見並經過審慎評估後,決定不提出上訴。
該裁決針對《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的適用標準、環評報告補充資料的法定公眾諮詢程序以及程序正義等議題,提供了明確的法律指引。
政府表示,此次判詞釐清了香港環評制度下的多項重要法律原則,包括並非所有環評報告以外的補充資料都需納入法定公眾諮詢範圍,而應視具體案情而定。就本案而言,法庭認定原有環評報告存在不足,而補充資料能彌補其缺陷,基於公平原則,有必要對補充資料進行有限度的進一步公眾諮詢。
環保署將仔細研究判詞中的法律指引,日後在執行環評審批工作時,將嚴格遵循《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及法庭確立的法律原則,以維護香港環評制度的合理性、合法性、透明度及公信力。
由於裁決撤銷了環保署署長對擬議公營房屋發展計劃環評報告的批准,政府需重新審視該計劃的未來方向,包括考慮環評報告未獲批准對發展規模及時間表的影響。政府將適時公布後續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