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回及徵用新田科技城土地,推動創科發展

地政總署今日依據《收回土地條例》,就新田科技城第一期發展第三批次及第二期發展第一批次的土地,正式張貼收回土地公告;同時,亦根據《土地徵用(管有業權)條例》,就第二期發展所需土地刊發徵用公告。

 

是次收回的第一期發展第三批次土地,涵蓋八幅私人土地,合共面積約0.3公頃。至於第二期發展的第一批次,則涉及1,043幅私人土地,總面積約44.2公頃。此外,整個第二期發展範圍內,有67個墳墓及148個金塔所佔用的政府土地(合共約1,985平方米),以及兩個魚塘所覆蓋的政府土地(合共約325平方米),亦將一併徵用。上述土地將於12月25日正式復歸或轉歸政府所有。

 

地政總署強調,土地復歸或轉歸的日期,並非受影響住戶及業務經營者必須遷出的最後限期。該署會在遷出限期前約三個月,於相關範圍張貼公告,讓受影響人士可按工程進度分批遷出。

 

根據地政總署的估算,受第一期發展第三批次及第二期發展第一批次影響的住戶及業務經營者,預計須於明年第一季起分批遷出。該署及其委聘的社區聯絡服務隊將繼續與受影響人士保持密切溝通,妥善處理補償及安置安排。

 

新田科技城佔地約540公頃,規劃分兩期發展,其中首階段工程已於2024年年底動工。第一期發展第一批次土地面積約62公頃,現正陸續移交土木工程拓展署,進行地盤平整及基礎設施工程。至於第一期發展第二批次土地,面積約117公頃,將於周六正式復歸政府。

 

新田科技城位處北部都會區核心地帶,其策略定位是成為本港創科發展集群的重要樞紐。政府估算,當科技城全面運作後,可為香港經濟帶來超過30萬個全職工作職位。而第一期首批居民,預計可於2031年開始陸續遷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