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今日宣布,已委任一個監察委員會,針對元朗區議員施駿興於本月14日被裁定「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性交」罪名成立一事,展開詳細調查。
根據《區議會條例》的相關規定,元朗區議會主席及三名元朗區議員已於本月14日對施駿興啟動調查程序。隨後,民青局局長依據條例及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正式委出一個由五名成員組成的監察委員會,成員名單包括陳振彬、林翠玲、姚逸華、李清霞及廖子聰,負責跟進此案的調查工作。
該監察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核實有關指稱所依據的事實是否屬實;就有關事實是否構成根據條例施加處分的理由,提供專業意見;以及若認定存在處分理由,則就應採取的適當處分作出建議。
監察委員會在完成調查程序後,將把調查報告提交予民青局局長審閱。民青局局長會根據委員會呈交的報告內容,作出最終裁決。
民青局局長麥美娟表示,監察委員會的五名成員中,有一位並非現任區議員,其餘四位則為元朗區以外的區議會議員。委員會將秉持嚴謹、公正、持平、獨立及客觀的態度,按照既定機制進行調查,確保程序透明且合乎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