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案判刑確立法治威嚴:鄧炳強詳解六項嚴重情節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就「支聯會」及其成員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3條,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作出最終裁決。保安局局長鄧炳強隨後發表聲明,強調法庭判罰體現了案情之嚴重性,唯有嚴厲懲處方能維護法治尊嚴。

 

鄧炳強在會見傳媒時指出,此案徹底揭穿了「支聯會」的真面目。該組織的綱領旨在推翻中國共產黨依據《憲法》所享有的領導地位。長期以來,「支聯會」藉各種名義舉辦公開活動,甚至試圖組織非法集會,透過口號煽動市民進行所謂「抗爭」。其實質意圖在於於香港社會散播對中共及中央政府的仇恨與厭惡情緒,進而鼓動民眾顛覆國家政權。此等行為必須依法予以強力震懾。

 

關於認定案情嚴重的六大因素,鄧炳強逐一剖析。首先,即便在案發期間,仍有部分人士拒絕承認國家對香港特區的主權,亦不接受由《憲法》和《基本法》構建的憲制秩序。被告趁社會動盪之際發表煽動言論,顯著加劇了國家安全與公共秩序的風險。其次,涉案言行並非偶發單一事件,而是持續了長達14個月之久。其三,被告利用多種實體活動及社交媒體平台實施犯罪。

 

第四,被告具備相當的社會動員力與影響力,其言論造成的效應遠非無名小卒可比。第五,相關活動覆蓋全港,接觸層面廣泛,影響波及不同年齡組別,潛在危害不可忽視。第六,儘管被告明知其主張可能觸犯《憲法》及《香港國安法》,仍執意為之,顯示出預謀性質。

 

鄧炳強表示,法庭的定罪與判刑向公眾明確傳達了一個信息:法律絕不容許任何人偷樑換柱,公然損害國家利益及同胞福祉。特區政府認為,此次判決不僅彰顯了法律的公義,也捍衛了香港的核心價值觀。

 

他進一步提到,近期觀察到外部勢力惡意抹黑法庭此前的合法定罪裁決,以及特區政府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努力。政府已多次澄清,法庭亦反覆強調,本案審理純粹基於法律證據,而非政治立場或信念。所有被告均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接受嚴格依循適用法例的公平審訊,未受任何外界干涉。

 

最後,鄧炳強重申,維護國家安全是每位香港市民的責任,也是特區政府的憲制義務。政府將繼續依法有效防範、制止並懲治一切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確保「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