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於今日採取法律行動,依據《危險狗隻規例》起訴一名現年52歲的男性居民。指控內容涉及該名人士未能有效約束其飼養的大型犬隻。此外,當局正評估是否進一步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對其提出額外控罪。
調查顯示,涉案男子涉嫌於今年7月及8月期間,多次違反法例規定,未在公眾場所穩妥牽引其愛犬。這導致其狗隻先後攻擊其他三隻犬隻,造成嚴重後果:一隻狗在7月10日受傷,另外兩隻則不幸於8月17日喪命。此案件將於明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進行首次聆訊。
目前,涉事的大型犬已被送往漁護署旗下的動物管理中心接受隔離觀察。相關男子已簽署文件,同意將該犬隻的管養權移交予政府部門。漁護署將對該犬隻進行詳細的性情評估,以便決定後續最恰當的處理方案。
對於是次事件,漁護署表示高度關注,並承諾將與律政司保持緊密聯繫,全力配合完成調查工作及確保檢控程序順利進行。
為預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漁護署將聯同各動物福利組織,加強向養犬人士宣傳管束責任的重要性。同時,當局亦提供專業犬隻訓練課程,涵蓋行為矯正及訓練技巧。此外,政府正積極檢視現有罰則的力度,以評估其是否能有效阻嚇飼主的不負責任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