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透露,先前針對《建築物管理條例》修訂所展開的公眾諮詢工作,核心議題在於規範授權票的使用方式。當局已就強化授權票驗證程序的建議案向立法會呈交相關文件,並計劃於下週在立法會進行匯報與深入討論。
麥美娟今日在完成公開活動後接受傳媒訪問時指出,諮詢期內共接獲約500份回應意見,其中超過半數的反饋對於設定授權票數量上限持保留態度。
她強調,無論是立法會議員還是物業管理行業從業者,普遍認為落實授權票制度的關鍵所在,乃是防止該類票據遭到濫用或偽造,因此嚴格的查核程序顯得尤為重要。
根據她在諮詢期間收集的觀點顯示,若強制設立授權票上限,實務操作上將面臨挑戰;例如業主立案法團往往難以辨識哪些授權票屬於超出限額的部分。
她澄清道,收到的反饋並非完全否定設立上限的理念,而是擔憂執行層面的可行性。政府方面將持續研擬具體落實方案,其中包括運用科技手段推行電子委任機制。目前,關於加強核實授權票的建議書已提交至立法會,待下週作進一步彙報及商討。
此外,她提到當局的最新構想是要求發出授權的業主以及受權代表雙方均需簽署姓名並提供聯絡資料,以便法團或物業管理公司進行身份核對。同時,授權票上亦須載明受權人需作出聲明,確認該票據係由單位真正業主親筆簽署;一旦發現存在偽簽、冒名簽署或內容不實等情況,當事人或可能需承擔相應的刑事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