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自下月1日開始,所有已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預先審批程序的亞太經合組織(APEC)商務旅遊證持有者,其來港免簽證的最長停留時間將從原本的60天增加至90天。
該部門指出,為了進一步強化此項旅行文件的功能與便利性,負責管理流動性的專家小組已經正式確認了這一調整。目前共有五個參與商務旅遊證計劃的經濟體——即中國內地、中國香港、印度尼西亞、菲律賓以及新加坡——決定將其管轄範圍內持證人的最高逗留上限統一延長至90天。
各成員經濟體有權自主確定政策生效的具體日期。其中,中國內地方面定于下月初執行新規,而香港特區則采取同步跟進的策略,確保兩地實施時間保持一致。除此之外,涉及商務旅游證持有人進入本港的其他常規入境規定并未發生變動。
截至目前為止,該計划涵蓋了全球范圍內的十九個經濟體成員,名單中包括澳大利亞、文萊達魯薩蘭國、智利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印度尼西亞共和國、日本國、大韓民國、馬來西亞聯邦、墨西哥合眾國、新西蘭、巴布亞新几內亞獨立國、祕魯共和國、菲律賓共和國、俄羅斯聯邦、新加坡共和國、中華台北、泰王國及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
一般而言,當這些證件的合法擁有人造訪上述任一參與地區時,只要他們事先完成了必要的資格預審流程,便能夠在目的地享受至少六十天的無签證短期居留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