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宏福苑工程相關火警風險監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與缺失,行政長官已將涉及公務員責任一事轉介至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該委員會隨即宣布依據《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調查)規例》,正式組成調查小組展開深入調查。
今日,行政長官李家超宣佈啟動部門首長責任制下的行政責任兩級調查機制。他指示就公務員在監督宏福苑工程火警風險方面的責任承擔問題進行審查,並要求整個調查過程必須在三個月內完成。
此次調查小組由公務員敍用委員會主席鄭美施擔任組長,成員包括該委員會委員龔楊恩慈及黃冠文。
根據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報告指出,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屋宇署、消防處及勞工處等部門在相關火警風險監管上存在不足與缺失。調查小組的職能範圍涵蓋上述部門,重點在於蒐集證據以查明相關人員是否負有個人責任、是否存在失職行為或違反部門規定,以及是否觸犯《公務員守則》及相關管理條例。
此外,調查小組還需基於搜集到的證據與事實,參照各部門規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及《公務人員(紀律)規例》等法規,對涉嫌違規人員提出應採取的紀律行動或行政處分建議供政府參考。
鄭美施在會見傳媒時強調,她本人將領導並直接參與督導整項調查工作。她介紹兩位組員均擁有深厚的行政管理與公共服務背景,長期出任多個重要法定機構職務,不僅熟悉政府運作與公務員管理體系,更在專業領域及大型企業合規管理方面積累了豐富經驗。
據估計,調查期間約需面談近100名來自不同部門的人員,其中40至50人可能被列為調查對象。儘管面臨三個月的緊迫期限且工作量巨大,鄭美施承諾將嚴格秉持公平公正、不偏不倚的原則推進調查。
為協助調查工作,小組轄下設立了支援辦公室。鄭美施透露,早在8月,政府便在公務員事務局協調下調配人手預先介入,包括委任兩名首長級政務主任籌備及領導該辦公室。過去數週,團隊全力研讀獨立委員會公開的海量資料,旨在迅速掌握火災詳情及各部門監管現狀,以便即時投入協助調查小組的工作。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一旦收到調查小組報告,政府將迅速審視其建議,並依循公平原則對須負責任的人員實施紀律行動或行政處分。
她指出,鑑於社會對宏福苑火災跟進工作的高度關注,行政長官設定三個月完成的目標遠快於南丫島撞船事故內部調查所需的九個月時間,這充分體現了政府盡快釐清行政責任、完成調查的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