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項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命令周五刊憲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根據《稅務條例》頒布六項命令,分別落實香港與巴巴多斯、約旦、吉爾吉斯共和國、馬爾代夫、挪威及盧旺達所簽訂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相關命令將於周五正式刊憲。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指出,這些協定旨在確保香港及其伙伴稅務管轄區的居民不會就同一筆收入被徵收兩次稅款,同時協助投資者更準確地評估跨境經濟活動可能產生的稅務成本,從而推動雙邊貿易與投資發展。

 

香港於去年5月、9月、10月和12月先後與馬爾代夫、約旦、盧旺達及挪威簽署協定,並於今年3月完成與吉爾吉斯共和國和巴巴多斯的談判及簽約工作。

 

上述六項命令已於本月21日提交立法會,遵循「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處理。待香港及各相關稅務管轄區完成內部批准流程後,有關協定將陸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