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所謂人權專家作出不實批評

特區政府對個別所謂人權專家就黎智英被控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及特區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定罪判決作出的不實批評,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重申法庭的定罪裁決絕無任何政治考慮,此案也與言論和新聞自由完全無關。

 

特區政府留意到個別所謂人權專家,根本沒有尊重法庭基於事實和證據就案件所作的獨立審判,拒絕正視裁決理由羅列的證據,並拒絕理解法庭的考慮和裁決理由,污衊和攻擊特區政府,並以卑劣的政治操弄不斷渲染黎智英應立即獲釋。他們以政治凌駕法治,顛倒是非,干預法庭判刑的卑劣用心昭然若揭,必須嚴厲直斥其非,以正視聽。

 

香港特區是法治社會,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原則。《香港國安法》第五條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二條明確訂明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應堅持法治原則。倡議某種背景的人士或組織不應就違法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給予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特區政府指,這些所謂人權專家又將黎智英案的犯罪行為與言論和新聞自由混為一談,目的是混淆視聽,污衊香港特區。事實是,此案與言論和新聞自由完全無關,各被告多年來利用新聞報道為幌子,行禍國害港之實。

 

本案公開審訊,清楚揭示黎智英密切管理和控制《蘋果日報》編採方向,更多次勾結外國勢力,乞求對中央和特區政府實施制裁和進行敵對行動。法庭清楚指出,不論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或後,黎智英的唯一意圖就是,即使要犧牲中國和香港特區人民的利益,也要謀求中國共產黨倒台。

 

任何借本案炒作詆譭香港特區法治和人權狀況的人,都是歪曲事實、毫無誠信之徒。

 

特區政府將繼續堅定不移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香港特區其他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法律,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依法保障香港市民的權利和自由,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特區政府促請所謂人權專家認清事實,停止作出任何毫無根據的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