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層醫療署今日公布社區藥物名冊運作機制,並推出《基層醫療社區藥房指引》,為社區藥房及其藥劑師服務準則建立清晰框架,以配合預計明年第四季起推行的社區藥房計劃。
按照社區藥物名冊的運作機制,名冊所列藥物主要從醫院管理局藥物名冊中選取,並通過政府與醫管局建立的協作機制,由醫管局統籌採購。有關機制利用醫管局完善的藥物評估及入藥機制、嚴謹的採購標準和龐大的採購規模,可確保社區藥物名冊的藥物均屬安全、具療效和質量保證,更可通過共同採購降低成本。
社區藥物名冊涵蓋基層醫療常用藥物,包括預防性藥物、慢性疾病管理藥物及治療偶發性疾病所需藥物。名冊設有三個層級類別,各層級藥物的納入機制、使用範圍和共付模式各有不同。第一層以非專利藥物為主,第二層涵蓋個別專利藥物和指定藥物類別,第三層則為特別藥物類別。
社區藥物名冊的藥物應用明年下半年有序推行,屆時參與政府基層醫療健康計劃,例如慢性疾病共同治理先導計劃的市民,可通過計劃內的醫生或參與社區藥房計劃的社區藥房,根據醫生處方,按共付模式獲配發名冊內的基層醫療藥物。
基層醫療署正建立社區藥物名冊的藥物名單,並經醫管局與藥物供應商確立採購協議和相關資訊系統的籌備工作。名冊推出初期,會以慢病共治計劃的藥物名單為基礎,涵蓋超過100項藥物,並會根據病人的需要逐步擴展,長遠可望涵蓋多達200至400項藥物。政府會不時審視名冊的藥物名單,為未來納入新藥預留彈性,以配合社會需要。
至於《基層醫療社區藥房指引》,旨在制訂清晰的標準,並建立服務框架,推動社區藥房及其藥劑師在醫療體系中發揮更關鍵的角色,提升專業水平和服務質素,確保市民能夠獲得一致、優質和安全的護理服務。
指引作為社區藥房計劃的標準基礎,涵蓋社區藥房四大範疇,分別為運作及管理人員標準、處所要求、日常運作程序和服務範疇,說明社區藥房在現行法例和監管框架下的營運模式和提供服務的實務準則。
長遠而言,經政府審核符合指引訂明的服務標準和品質保證要求的註冊藥房,方可成為基層醫療服務網絡下之認可社區藥房。指引會率先於地區康健中心網絡的社區藥房服務點執行。
基層醫療署明年第四季起分階段推行社區藥房計劃,計劃設有「社區」和「院舍」兩種服務模式。在「社區」服務模式下,符合參與藥物重配服務的醫管局家庭醫學門診病人在下次覆診前,會由參與計劃的社區藥房分期配發指定藥物,以加強病人準確用藥,避免貯存過量藥物,從而減低風險和可能造成的浪費。而參與基層醫療健康計劃,可選擇在社區藥房計劃內的社區藥房領取藥物,為病人提供除家庭醫生診所外另一便捷取藥途徑和用藥指導服務。
在「院舍」服務模式下,居住在安老及殘疾院舍的醫管局病人會定期獲配發醫管局處方藥物,改善目前院舍由職員每日整理和分發藥物的情況,以加強病人準確用藥和減低過量貯存藥物的風險。有關服務內容涵蓋藥物配發、整合和預先包裝每日所需藥物。此外,藥劑師會協助院舍運用資訊科技進行藥物管理,以提升院舍用藥的安全性。
參與計劃的社區藥房也會按病人或院舍的實際需要,提供多項專業藥劑增值服務。除一般藥物諮詢和輔導、藥物整合、藥物安全信息外,社區藥房計劃(社區)的藥房可提供藥物管理、慢性疾病管理、戒煙及推廣口腔健康;社區藥房計劃(院舍)則包括建立藥物派發系統、院舍藥物管理及庫存、健康教育及員工培訓等增值服務,確保派藥安全準確和加強院舍的藥物安全管理。
首階段社區藥房計劃(社區)今年第四季進行招標,明年第四季起分階段推行。計劃初期會在四個地區試行,每區設立約四至五間社區藥房,並會在2027年第四季擴展至全港18區。至於社區藥房計劃(院舍)則預計於明年第一季進行首階段招標,並於2027年第一季起開始分階段推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