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首長責任制既獨立又有效

施政報告提出建立部門首長責任制,行政長官李家超認為,此舉可把目前部門首長承擔責任的機制進一步制度化。

 

在部門首長責任制下,如部門出現嚴重問題、涉及廣泛或重複性的系統問題,或有跡象顯示問題可能涉及部門首長的角色時,便由專為責任制設立的小組負責調查。

 

李家超今日在記者會上表示,部門首長一直要為其部門負責,惟此舉沒有制度化,或會令人產生部門首長本人會否受查、調查公道與否、調查者是否有足夠公信力等疑慮。

 

調查小組獨立於政府系統、透過擴大公務員敍用委員會的職能以進行調查。李家超指,調查小組可調查任何公務員,效能全面,且公務員敍用委員會熟悉並向來處理紀律事宜,既獨立又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