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強烈反對有國家包庇罪犯

特區政府嚴正聲明,強烈不滿和反對任何國家以任何方式包庇罪犯,並強調任何倡議某些人或組織不應就其違法行為承擔其法律後果,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是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特區政府表示,自2019年發生的黑暴和港版顏色革命以來,有不少在香港干犯了危害國家安全嚴重罪行的罪犯,潛逃離港,甚至是以虛假資料欺騙法庭以取得法庭批准於保釋期間離開香港,棄保潛逃,刻意逃避法律制裁。該些罪犯棄保潛逃期間,仍肆無忌憚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是不折不扣的羞恥和懦夫的行為。

 

在香港,任何拘捕和檢控均針對犯罪行為,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思想無關。拘捕和檢控均基於事實和證據,並嚴格按照法律進行。香港有獨立的司法制度和終審權,所有人都獲得公平公正的審訊。任何國家以任何方式包庇香港犯罪分子,是蔑視法治,極不尊重香港法律制度和粗暴干涉香港事務。若對他們所犯的罪行視而不見,不顧其對當地社會和居民可造成的安全威脅,最終會自食其果。

 

特區政府指出,潛逃者不要妄想潛逃離港就可以逃避刑責。他們最終都需要為其危害國家安全的嚴重犯罪行為負上責任,受到法律制裁。

 

危害國家安全是非常嚴重的罪行,特區政府定必竭盡所能,用一切合法手段追捕和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罪犯,追究其法律責任,維護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