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人涉違國安法 警方懸紅通緝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懸紅通緝19人,他們在境外籌組、成立或參與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顛覆組織,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

 

其中九人包括男子袁弓夷、男子何良懋、男子霍嘉誌、男子蔡明達、女子陳麗珍、男子馮崇義、女子龔小夏、男子吳文昕、男子曾偉藩,在香港特區境外組織「香港議會」選舉以成立所謂「香港議會」。

 

其餘十人包括女子錢寶芬、男子夏海俊、男子侯中宇、男子何永友、男子姜嘉偉、男子林千淦、女子吳文君、男子黃振華、男子黃修和、女子張信燕,則作為候選人參與「香港議會」選舉,並在當選後宣誓就任所謂「香港議會議員」。

 

警方指,「香港議會」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目標包括推動「自決」;制定所謂「香港憲法」;以非法手段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特區政權機關等。有關人士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警方遂依法向法院申請拘捕令,並通緝各人。法院已應警方的申請發出拘捕令。

 

袁弓夷、何良懋、霍嘉誌、蔡明達早前因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各被警方懸紅100萬元通緝。保安局局長去年6月和12月先後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89條所賦予的權力,刊憲指明袁弓夷、霍嘉誌及蔡明達為潛逃者,並指明針對他們而施行的措施。警方會繼續全力緝拿他們歸案。

 

至於其餘15人,警方今日各懸紅港幣20萬元通緝,並呼籲市民就上述人士或相關案件提供消息。

 

警方仍在調查案件,有需要時會懸紅通緝更多涉案人士,又呼籲被通緝人士懸崖勒馬、珍惜機會回港自首。如犯罪行為人自動放棄繼續犯罪、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或提供重要線索以助偵破其他案件,可獲從輕、減輕處罰。

 

警方又指,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包括透過互聯網協助、教唆、以金錢或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參與「香港議會」的相關違法活動或干犯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同屬違法,大眾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