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區議員被指行為失當受查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今日委任一個監察委員會,就一宗涉及屯門區區議員葉吉江的指稱行為失當進行調查。

 

屯門區議會主席及三名屯門區區議員早前根據《區議會條例》,就葉吉江的指稱行為失當發起調查。民青局局長根據條例委出監察委員會進行調查,五名成員為李德康、王淑芬、伍景華、劉婉儀及劉嘉華。

 

監察委員會將會確立有關指稱所基於的事實是否屬實,並就已確立的事實是否構成施加處分的理由,以及如有施加處分的理由,應施加何種處分,給予意見。

 

民青局局長在考慮委員會呈交的調查報告後會作出裁決,並適時作出公布。

 

麥美娟表示,政府非常重視區議員的品行和誠信操守,他們的言行應符合公眾期望並與區議會及區議員的聲譽相稱。《區議會條例》下,當局可根據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對作出失當行為的區議員作出調查及處罰,確保區議員能盡忠職守、為居民服務。

 

她續說,監察委員會五名成員包括一名非擔任區議員人士和四名屯門區外的區議會議員,他們來自不同界別,地區經驗豐富。委員會會以嚴謹態度,不偏不倚、公正持平、獨立及客觀方式,按機制進行調查。

   

為免影響監察委員會調查工作的公平性,民青局在委員會進行調查期間不會就案件作出任何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