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規管網約車服務獲社會共識

(可按這裏收看整個會見傳媒的手語翻譯短片。)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運輸及物流局今天下午會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提出規管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立法建議。他指,監管網約車服務涉及的問題複雜,但不能再拖延,以立法形式規管,社會已有清晰共識。

 

李家超今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說,11年前首個網約車平台開始進入香港市場,由於一直沒有制定監管制度,而的士服務質素又未符合到市民期望,多年來產生各種問題。

 

他指,政府必須拿出解決方法,已要求運輸及物流局按七項原則制定立法方案。在規管網約車服務平台運作方面,須定下標準和責任並說明營運要求,以確保有效管理網約車服務和安全運作。

 

有關方案也須制定有關車輛的規管要求,以確保網約車服務的質素和安全;須制定司機駕駛資格和要求,以確保網約車司機的駕駛服務安全;須制定適當的保險要求,以保障乘客安全和利益;須為的士服務制定網約營運環境;須營造網約車和的士共存環境,為市民提供優質網約點對點出行服務。

 

他表示,網約車和的士共存的立法方案涉及的問題複雜,社會有不同意見,但社會就網約車服務須以立法形式規管,保障乘客安全,則已有清晰共識。因此,運輸及物流局可先處理較有共識的問題,定下立法框架,之後聚焦處理有較多不同意見的其他技術細節問題。

 

他期望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充分討論政府的建議。政府會聽取意見,並細心研究,盡快提交立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