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偉廉獲薦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行政長官李家超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就任命楊偉廉為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的推薦,在徵得立法會同意後,會根據《基本法》第88條及《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484章)第9條作出任命。

 

李家超表示,楊偉廉2022年4月退任新西蘭最高法院常任法官,其地位崇高、聲譽卓著,深信他對終審法院將有實質貢獻。

 

楊偉廉獲任命後,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名單將包括六名來自英國、澳洲和新西蘭的傑出法官。

 

李家超說,這些具聲望的海外法官加入終審法院作為非常任法官,彰顯《基本法》保障香港特區司法機構的獨立性。他們的參與顯示外界對香港特區司法制度的高度信心,並讓香港與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保持緊密聯繫。他相信這些傑出且具豐富司法經驗的海外法官將繼續是香港特區司法制度的獨特優勢。

 

《基本法》第90條及條例第7A條規定,終審法院法官的任命須由行政長官徵得立法會同意而作出。政府將會就有關任命徵求立法會同意。